公积金小课堂
(第二十二讲)
最近,金老师收到很多朋友咨询“异地购房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今天就给大家说一说“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以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同学们请注意!
先敲一个重点,对于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满足一个大前提:即缴存人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的户籍在购房所在地或者在购房所在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只有满足这个大前提,才能依照有关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下面,举个例子!
金老师,我在潮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我的户口不在潮州,我打算在我户籍所在地购买一套房产,请问我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提取我的公积金呢?
分两种情况:
一、贷款购房: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离异需要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未婚无需提供)、异地户籍证明或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最近一个月的还贷流水、异地房产查询证明和本人名下的一类储蓄卡。
二、全款购房: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离异需要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未婚无需提供)、异地户籍证明或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异地房产查询证明和本人名下的一类储蓄卡。
金老师,那购房之后有没有提取的时限呢?
有的,全款购房的按照不动产权证(或发票)的日期为准,两年内有效,每个自然年可申请提取一次;贷款购房提取时间则延长至贷款结清次年年底,每个自然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那买房之后我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出来呢?
可提取额度也是有限制的。全款购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发票上的金额;
贷款购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付购房首付款加历年还贷本息总和。
好的,我明白了。谢谢金老师!
快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吧!如若符合条件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可带齐材料到潮州市住房公积金各业务办理窗口办理。
请关注“潮州公积金”公众号,公积金小课堂将持续为您解答各类住房公积金政策哦!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潮州市枫春路416号凤新大厦北侧6楼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5-8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768-2137531
潮安区管理部: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廉泉街4号潮州市潮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公积金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768-6619751
饶平县管理部:
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36号中国建设银行饶平县支行3楼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
业务咨询电话:0768-886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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