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
我中心发布了,
关于增设电梯提取的推文,
有小伙伴后台留言:
如果是大修自住住房,
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案是:可以的!
今天,
就让家家来给大家详细介绍吧!
1.不动产权证权属证书原件;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建房发票原件;
5.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原件;
6.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不需提供)。
一、线上渠道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
二、线下渠道
公积金中心驻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和石龙、常平、塘厦、虎门、松山湖、水乡、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窗口。
大修自住住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除了需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条件外,还需符合一项特别要求。
大修房屋须是对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安全鉴定报告需要改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自住住房进行维修,拟抵押房屋须处于未抵押状态。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由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认定房屋属危房)原件及复印件;
3.设定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评估公司经网厅上传电子版);
4.建设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5.知晓函原件;
6.承建方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中心驻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和石龙、常平、塘厦、虎门、松山湖、水乡、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窗口。
如有疑问,可咨询东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