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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业务】新设立的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2025-04-15 17:07:00


近期

“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后台收到提问:

刚刚成立了新公司

应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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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所需材料

(一)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 

1.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是指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

2.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1.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表中的信息栏目(“单位隶属关系” “资金来源”等)由单位自行确认并填写申报。

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线上办理程序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在登录页右上角“单位开户申报”栏目申报——提交中心审核。


查询进度: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点击登录页右上角“单位开户查询”栏目,录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发送验证码”,使用单位开户申报时录入的经办人手机号码接收并录入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查看审批结果,点击“打印回执”获取单位登记号。


提醒:单位在登录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前,请先了解网厅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常见问题  

(一)哪些单位可在本市开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以下单位可办理单位缴存登记: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属强制缴存范围);

2.个体工商户(属非强制缴存范围,自愿办理)。

另外,外市单位应根据属地缴存原则,在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缴存,如确有需要在本市进行缴存,可按照手续办理缴存登记。


(二)单位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公积金开户业务时,出现“查无数据,请填报页面信息”的提示时,应如何处理?  


如开户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查无数据,请填报页面信息”的提示,即表示未能通过数据共享方式查询到单位登记的信息,须由单位手动录入单位信息进行申报。


(三)单位线上渠道申报单位公积金开户业务时,输入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后,查询到的单位登记信息与单位现时情况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单位可按照现时单位证件登记的信息进行修改,如遇(灰色)无法修改项,单位可先进行申报,管理中心在审核时将根据单位上传的资料核实后协助处理。


(四)单位通过线上渠道申报单位公积金开户业务后,如何查询审批结果?  


单位开户业务申报成功后,管理中心将于3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单位可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开户查询”栏目,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短信验证码查询开户进度及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须根据审核意见重新提交申请。


(五)成功开设单位管理户后,应如何汇缴住房公积金?  


一般的申报流程为开设单位管理户及开通网上服务授权——办理人员变动(新增等)——汇缴,人员的增减会生成相应的应缴明细(可登录网厅在“我要查询”→“应缴明细查询”栏目查看),单位可选择自主汇缴或委托扣缴方式进行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