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
【缴存业务】单位新员工入职,线上快速办理人员新增业务真方便!
2023-11-22 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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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办理流程

1、请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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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单位经办人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首页通过“我要办理”进入到办理模块,点击“职工新增”进入页面,单位可办理职工账户设立、职工同城转移业务。(可选择单个新增或批量导入职工新增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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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个新增:点击“职工新增”打开职工单个新增页面,录入职工信息后,点击“保存”提示职工新增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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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批量导入:点击“批量导入”进入操作页面,点击“模板下载”下载批量导入模板,按示例填写单位待新增职工的信息。再返回操作界面点击“选择文件”选择本地文件后,点击“导入”进行批量数据的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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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系统会自动校验职工是否符合职工新增条件,返回校验结果。

1)职工符合新增条件(非特殊情况):数据符合业务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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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符合新增条件(特殊情况):数据会标黄处理,提示新增职工的特殊情况,需要上传单位情况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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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不符合新增条件,数据会标红处理,显示验证失败的原因。注意:当列表存在错误数据时,无法提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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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选中待提交列表中的一条校验通过的数据、且操作类型为“职工账户设立”,点击“修改”对待新增职工的信息进行更正操作。


7、选中待提交列表中的一条或多条,点击“删除”可以删除对应的记录。


8、点击“选中错误数据”会自动选中未通过校验的数据,即所有已标红的错误数据。


9、选中一条或多条数据后,点击“导出选中数据”下载 Excel 文档。


10、单位确认待新增职工数据后,点击“提交”提交职工新增业务,业务办理进度可在【单位业务办理查询】的【①新增封存调整业务】栏目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