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征地拆迁的可提供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
2.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原件1份)。
注:
·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开发商印章;房款收据仅适用于本市一手楼。
·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材料2所列凭证记载为准。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4.《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5.户口簿(原件1份,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房的需提供)。
6.结婚证(原件1份,在配偶户籍所在省购房的需提供)。
7.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8.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