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公积金每个月都会缴纳
里面的钱
像存钱罐一样每月都会多一点
那么除了买房
还可以干嘛呢?
其实租房也是可以用公积金的噢
快来看看每月提取额度和怎么提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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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租房提取
办理指南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04号)。
● 一 ●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在本市或外派工作地无自有产权房且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以上的。
● 二 ●
申请时间
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 三 ●
提取频次及额度
首次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总额,后续可按月按需提取,可选择以下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1
租住人才公寓类和公共租赁住房类的,按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提取。
2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过1080元/月。多子女家庭可上浮20%。
3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过2400元/月。多子女家庭可上浮20%。
● 四 ●
办理方式及流程
01
办理方式
指尖办
“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
网上办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用户)
窗口办
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全市通办)
02
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 五 ●
提取材料
(一)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线上办理免提交材料)
《租房提取承诺书》(柜台现场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
申请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可容缺受理,另选择“上社保卡”免提交)
(二)
外派工作地租房的
单位盖章的外派工作证明
4
(三)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
《梅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租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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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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