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
关于进一步简化办理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材料的通知
2024-05-11 18:29:00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积金服务水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简化办理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材料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放款银行为我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广发银行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业务不需缴存职工自行提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证明和商贷还贷流水凭证,经借款人授权,由公积金中心与上述商业银行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相关数据。  

     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放款银行为上述商业银行的,办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倡导优先按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办理。

      特此通知。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