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起)
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利率由五年以上3.1%下调至2.85%,现正式进入“2”时代,有力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
我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通过,正在审核还没有放款,放款时会按照什么利率执行?
如果您的贷款材料在5月18日之前已提交,5月18日之后还在审核途中,在实际放款时会自动按照下调后的新利率执行并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贷款发放后,缴存人可分别通过“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粤省事”“广东公积金”“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查看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还贷明细等公积金贷款信息(如需查询5月18日之前已放款的还款计划情况从2025年1月1日起自动更新)。
以当前我市首套住房贷款年限30年和以等额本息还款为例,相比利率下调之前,单缴存人家庭申请35万元贷款可节省还贷利息约1.7万元,双缴存人家庭申请50万元贷款可节省还贷利息约2.42万元。
对于2024年5月18日之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一)对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缴存职工家庭无房产(住房)登记和住房贷款记录为依据。
注:农村宅基地住房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范围。
(二)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1.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自住住房的房产登记记录(登记记录为有效状态);
2.职工家庭已有一次住房贷款记录(住房产权已转移的,根据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登记记录查询证明确认,不作已有的住房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