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底,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对象由本地缴存职工、中山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政策正式实施一个多月,全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数191笔,申请贷款金额11497万元,异地贷款政策持续发力显效。
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明确,自2024年9月27日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向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新政打破区域限制,实现缴存职工全覆盖,助力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申请中山公积金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业务办理流程与中山本地缴存职工一致。不仅如此,政策明确异地缴存职工还可享受与我市缴存职工同等优惠政策,让异地缴存职工在中山置业安居更有保障。购置装配式建筑贷款额度可上浮20%,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30%。
异地缴存职工可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通过“跨省通办”办理资格认证业务,有效节约时间和人力成本。此外,在办理贷款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可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平台视频完成电子借款合同签订,实现贷款“不见面”审批,无需往返办理,更便捷、更高效。
接下来,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聚焦群众需求,大力推进创新改革,不断出台惠民便民举措,为满足更多群众住房需求提供政策支持。